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規(guī)范勞動關系的書面合同。那么,勞動合同要勞動局留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及時報告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因此,勞動合同需要在勞動局進行備案,以便監(jiān)督和管理勞動關系。備案后,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者仲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備案的具體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勞動合同備案申請表和勞動合同原件一并提交當地勞動行政部門;
2.勞動行政部門收到備案申請后,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并予以備案;
3.備案后,用人單位應當將備案證明交付勞動者,勞動者應當妥善保管備案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備案,將面臨行政處罰,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需要在勞動局進行備案,以便監(jiān)督和管理勞動關系。備案后,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者仲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