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是應包含獎金的,但是最終是否納入還要看個體實際情況,主要看獎金是否在十二個月內。下面來與大家介紹經濟補償金計算是否包含年終獎金,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一、經濟補償金計算是否包含年終獎金
經濟補償金計算是包含年終獎金,年終獎金屬于工資的一部分,在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基數(shù)時,應當將年終獎金計算在內。提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guī)定,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注:若勞動者收入沒有高于本條規(guī)定的三倍,則補償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3.以上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關于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shù)問題的詳細解答,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我們要遵守法律秩序。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本網站找專業(yè)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