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保護勤工儉學
勤工儉學是指在學習期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一定的報酬,以減輕家庭和社會的經濟負擔,同時也可以鍛煉自己的勞動能力和實踐能力。中國勞動法對勤工儉學進行了保護,以下是相關規(guī)定:
一、勤工儉學與勞動關系
勤工儉學屬于學生在學校內的教育活動,不屬于勞動合同關系,但學生從事勤工儉學活動所獲得的報酬應當納入勞動報酬的范疇。
二、勤工儉學的工作時間和報酬
學生從事勤工儉學活動的工作時間,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guī)定。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學生支付勤工儉學報酬。
三、勤工儉學的保險和福利
學生從事勤工儉學活動,應當參加社會保險。學校應當為學生參加工傷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險。學生還應當享受學校為其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總之,勤工儉學是一項有益的教育活動,但學校和用人單位在開展勤工儉學活動時,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并為勞動者提供工傷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并依照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學生從事勤工儉學活動的工作時間,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guī)定。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學生支付勤工儉學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六條:學生從事勤工儉學活動,應當參加社會保險。學校應當為學生參加工傷保險和其他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