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fā)不了工資找勞動局管用,只要職工可以提供被拖欠工資的證據,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情況屬實的,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責令公司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立即給勞動者支付工資,沒有執(zhí)行勞動局規(guī)定的,除了要補發(fā)工資還要發(fā)賠償金。
公司發(fā)不了工資找勞動局管用嗎?
管用,情況屬實的,勞動行政部門會責令公司支付工資。
《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單位放長假可以不發(fā)工資嗎?
單位放長假不可以不發(fā)工資,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法律規(guī)定工人不發(fā)工資怎么辦?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不給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討要: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向人民法院請求支付令;與用人單位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其他。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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