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第一天受傷,如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情形,應認定為工傷。
入職第一天受傷是否算工傷,關鍵在于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的工傷認定標準。根據(jù)該條例第十四條,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一規(guī)定并不區(qū)分職工入職時間長短,因此,即使是入職第一天,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傷,也應認定為工傷。
具體來說,如果新入職員工在第一天上班時,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或進行與工作相關的活動而受傷,如搬運貨物時摔倒、操作機器時受傷等,這些都屬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需要注意的是,要享受工傷待遇,還需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在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總之,入職第一天受傷是否算工傷,需根據(jù)具體情況及法律規(guī)定進行判斷,符合條件的應依法認定為工傷并享受相應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