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合同只有一方蓋章時,意味著另一方并未明確表示其同意,因此合同在法律上可能不成立。
合同是雙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協(xié)議,需要各方明確表達其同意并簽署或蓋章以確認。如果合同只有一方蓋章,該合同在法律上可能被視為未成立或存在瑕疵。
對于已蓋章但對方未蓋章的合同,建議先與對方溝通,了解對方未蓋章的原因,并協(xié)商解決方案。如果對方同意合同內(nèi)容并愿意補蓋章,則合同可以成立。
如果對方不同意或無法聯(lián)系到對方,則可能需要考慮重新談判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來解決。
如果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例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那么只有一方蓋章的合同將不會生效。
在簽署合同時,務必注意合同中的約定,確保雙方均已明確表達其同意并簽署或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