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關(guān)系中,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的基本權(quán)利和用人單位的義務。若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勞動者可按照法律規(guī)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那么,未簽合同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呢?
一、未簽合同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根據(jù)《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除應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外,還應按應付工資的一倍支付賠償金。
也就是說,未簽合同雙倍工資賠償?shù)挠嬎愎綖椋?/p>
應付工資 × 2 = 雙倍工資賠償
其中,應付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
二、未簽合同雙倍工資賠償?shù)幕鶖?shù)
1、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正常勞動條件下每月或按小時得到的基本報酬。
2、津貼、補貼
津貼、補貼是指用人單位因勞動條件艱苦、特殊等原因,按國家規(guī)定或單位規(guī)定發(fā)給勞動者的額外報酬。
3、獎金
獎金是指用人單位為獎勵職工突出貢獻、完成特定任務或特殊貢獻而發(fā)放的報酬。
三、未簽合同雙倍工資賠償?shù)钠谙?/h2>
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賠償?shù)?,自得知或者應當?shù)弥萌藛挝晃春炗唲趧雍贤掌鹨荒陜?nèi)提出。逾期不提出請求的,視為放棄請求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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