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欠賬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也為三年。因此,當因貨款欠賬問題而提起訴訟時,債權人向法院主張其債權請求權的時效期限,將從債務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并且這個時效期限為三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