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衣食住行,因為有了法律規(guī)則才能更好的保障我們各自的權益不被侵害,我們的生活是離不開法律的,因此應該提高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和認識,避免在遇到法律問題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許您現在面臨著交通事故1人死亡駕駛證會被吊銷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樣判刑的問題,希望本篇文章的內容能夠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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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1人死亡駕駛證會被吊銷嗎
1、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肇事者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會構成交通肇事罪,機動車駕駛證是被吊銷的。
2、如果事故是由于當事人酒駕后造成的,造成人員死亡的,無論是否構成刑事犯罪,駕駛證都是會被吊銷的。
3、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肇事人員害怕承擔法律責任而逃逸的,是會被吊銷駕駛證的,并且終生不得再考取駕駛證。
4、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但當事人不承擔責任的,由死者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是不會吊銷駕駛證的。
哪些交通事故不能進行調解
1、調解的當事人一般說來,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不得超過三人,而可以參加調解的當事人主要包括:
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
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
其中,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另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調解。
2、調解的申請時間按照規(guī)定,損害賠償的調解申請時間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調解期限是10天針對不同的事故情形,損害賠償調解的起算時間點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調解時間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調解時間從規(guī)定辦理的喪葬事宜借宿之日起開始;
(3)僅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調解時間從確定損失之日起計算。
3、調解的方式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損害的,應當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
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調解書,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交各方當事人。
賠付款由當事人自行交接,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轉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轉交,并在調解書上附記。
經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終結書應當載明未達成協(xié)議的原因。
調解書生效后,賠償義務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調解的期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
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guī)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
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5、調解書所載的內容
(1)交通事故簡要情況和損失情況;
(2)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3)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4)當事人自愿協(xié)商達成一致的意見;
(5)賠償方式和期限;
(6)調解終結日期。
6、調解書的效力
(1)調解協(xié)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合同約束力。
法律規(guī)定調解協(xié)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后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賠償義務人在協(xié)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xié)議書的義務,傷者可以持調解協(xié)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直接起訴。
從性質上說,調解協(xié)議書是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具有合同的效力。
同時,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門的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因此,調解協(xié)議書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除當事人有法定的正當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調解協(xié)議書,從而強化雙方當事人的履約意識,維護調解協(xié)議書的嚴肅性。
(2)調解協(xié)議書具有法定的證據效力。
調解協(xié)議書是人民法院處理交通事故賠償爭議案件的重要證據,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調解協(xié)議書無效或者是可撤銷的,所以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據。
7、經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終結書應當載明未達成協(xié)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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