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是不是產權證明”問題不少網友在咨詢,下面法助手小編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識與大家參考,另外購房合同和房產證的區(qū)別可能也一知半解,接下來隨著步伐一起來進一步了解一番吧。
購房合同是不是產權證明
購房合同不算產權證明。
產權證明是指產權證,房屋產權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購房合同不是房產證。因為購房合同和房產證的屬性不同、簽署和發(fā)放機構不同、購房合同是辦房產證的依據(jù),辦房產證時要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是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xié)議,屬于合同。而房產證是屬于證件。而購房合同是購房者和開發(fā)商簽署的,房產證是不動產登記機關發(fā)放的。
購房合同和房產證的區(qū)別
購房合同和房產證的區(qū)別如下:
1、性質不同。購房合同本質上是房屋買賣雙方就交易行為達成的一致合同,是雙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房產證是國家不動產登記機關頒發(fā)給產權人的證書,證明產權人對該房屋擁有合法的產權。
2、內容不同。購房合同的內容主要是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例如買方何時付款,賣方何時交房等。房產證的內容記載的是產權人信息、房屋狀況等內容。
3、用途不同。購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交易順利的情況下,雙方憑借購房合同辦理過戶手續(xù),購房者取得房產證。如果交易不順利,則雙方可以根據(jù)購房合同劃分責任,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房產證的用途在于證明產權人對房屋擁有合法產權。
購房合同是否能證明產權
購房合同不能證明產權。要證明產權,需要有相關的房產證,購房合同只能證明雙方就房屋交易達成協(xié)議。在訴訟過程中,無論是繼承糾紛、離婚訴訟還是分家分析產權糾紛,法官發(fā)現(xiàn)涉案房屋尚未取得產權證等證書的,一般只判決居住權,或者要求當事人處理房屋問題。法律規(guī)定,房地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法登記后生效;未經登記不生效,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fā)證制度。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六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
下列事項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將土地發(fā)包給本集體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承包;
(二)個別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之間承包地的調整;
(三)土地補償費等費用的使用、分配辦法;
(四)集體出資的企業(yè)的所有權變動等事項;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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