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確定合同主體:明確代理方和被代理方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和法定代表人。
2. 明確代理事項:詳細描述代理事務和范圍,避免模糊。
3. 規(guī)定代理權限:明確代理方權利范圍,如獨家或一般代理權,及權限限制或終止條件。
4. 代理期限:約定代理開始和結束時間,及續(xù)約條件。
5. 費用及支付方式:明確代理費用的計算、支付時間和方式。
6. 權利和義務:被代理方有權監(jiān)督工作,代理方有權獲得報酬,雙方均有保密等義務。
7. 違約責任:設定違約責任,包括賠償和違約金計算。
8. 爭議解決:約定爭議解決方式,如仲裁或訴訟,及仲裁機構或法院。
9. 變更和解除條件:說明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和程序。
10. 其他條款:包括保密、不可抗力、通知等,保障合同履行。
總之,起草代理合同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因素,確保條款清晰、明確、公平,以降低潛在的法律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六條
數(shù)人為同一代理事項的代理人的,應當共同行使代理權,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