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對于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是有很多相關規(guī)定的,我們可以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問題,可以通過本篇文章的內容來了解一些和二手房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條件有哪些,合同的解除在合同法上有三種形態(tài):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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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條件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一般是指當事人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臺風等,在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發(fā)生此類事件,導致房屋滅失。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義務。
比如賣方不想賣房,并明確告知買方房子不賣了,則買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比如賣方不辦理過戶手續(xù),超過半年或者一年仍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
自建房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自建房的法律規(guī)定是城市自建房必須要辦理相關的手續(xù)才能夠進行建造,因此,在城市自建房首先要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
其次,在城市動土還要獲得許可,即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最后,如果城市自建房屋對外預售的還要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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