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簽租房合同如果違約了的處理方式是:可以請求支付違約金,或者是請求房東繼續(xù)履行租房合同。在我國的租房合同違約責任處理的規(guī)定中,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承租人的損失的,出租人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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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簽租房合同如果違約了怎么辦?
剛簽完租房合同房東就要毀約可以找房東要違約金,租賃合同中有約定違約金的就根據合同上約定金額找房東支付,如果合同中并沒有約定違約金額,可以按照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三十找房東進行賠付,再或者是讓房東賠付自己的損失。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兩倍作為違約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滯納金。
3、由于甲方未及時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租房違約合同有權扣留物品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租客拒不支付租金的,房東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未繳納的租金依然為有效債務;如果房屋到期或解除合同后,租客不及時騰房的,需要支付超期的使用費。那么出現以上兩種情況時,房東能否扣留租客的物品沖抵所欠債務?
如果租賃雙方在租房合同中明確約定承諾租客拒不支付租金或不及時騰房,房東有權自由處分租賃房屋內租客物品沖抵拖欠費用時,房東可以扣留租客的物品。
如果雙方沒有這樣的約定,那么房東無權扣留租客的物品,《民法典》中有關留置權的規(guī)定此處不能適用。
在房屋租賃中,房東并沒有合法占有租客的物品,且租客的物品與租金及費用的產生無關,因此,在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房東不得擅自扣留租客的物品沖抵所欠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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