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認定書下達之后,受害者若希望順利地從肇事者那里獲得損害賠償,有幾個關鍵步驟需要遵循。首先,受害者應前往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鑒定,以明確傷殘程度。這是確定賠償金額的重要依據。其次,與肇事者進行協商,爭取達成賠償協議。如果協商無果,受害者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具體流程如下:
1、傷殘鑒定:如果受害者構成傷殘,務必前往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根據傷殘級別,可以確定相應的殘疾賠償金和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同時,還需了解受害者的戶籍性質、工作收入等詳細情況。
2、協商賠償:受害者確定傷殘等級后,受害者最好委托律師來處理賠償事宜。律師會根據具體情況,詳細計算出應得的賠償金額,并確保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然后與肇事者協商賠償,協商一致可簽署和解協議,協商不一致的可起訴賠償。
3、起訴準備:在確定訴訟對象和訴求后,開始準備相關訴訟材料,并向法院提交起訴申請。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4、提起訴訟:受害者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訴狀,法院會根據雙方的陳述和提供的證據來依法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