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備案需要勞動合同嗎?這是一個經常被問到的問題。答案是: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報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也就是說,用人單位需要備案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備案是勞動保障部門為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wěn)定而實施的一項制度。用人單位在勞動局備案時,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勞動者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備案后,勞動局會對勞動合同的合法性進行審核,并將備案信息錄入勞動合同備案系統(tǒng),以備查詢和監(jiān)督。
勞動合同備案的目的在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防止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未按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等情況的發(fā)生。同時,備案制度也有利于用人單位建立健全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提高用人單位的管理水平。
總之,勞動局備案需要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按照規(guī)定報告勞動合同簽訂情況,接受勞動部門的備案審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