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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手續(xù)
離婚時,去民政局需要拿的有:
1、身份證件
(1)內地居民離婚時需要拿什么:本人的戶口薄、身份證;
(2)華僑離婚時需要拿什么:中國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
(3)香港居民離婚時需要拿什么: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xiāng)證;
(4)澳門居民離婚時需要拿什么: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澳門同胞回鄉(xiāng)證;
(5)外國人離婚時需要拿什么: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夫妻雙方各自所持的離婚證(各一本)。
3、夫妻雙方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4、夫妻雙方各提交兩張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照片應當為證件照,且為同一底版。
5、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該申請書由婚姻登記機關提供格式版本,當事人到現(xiàn)場填寫即可。各位可以適當參考了解一下。雖然協(xié)議離婚也是需要當事人提供材料的,但由于離婚方式不同也就導致需要的材料不一樣。并且在訴訟離婚中,也不是說一定就會離婚成功,還要看提供的證據(jù)是否能證明夫妻之間感情破裂。
去民政局辦理離婚需要帶以下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都需要什么手續(xù)
根據(jù)《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離婚主要有自愿離婚和離婚訴訟兩種形式。
1、如果是自愿離婚,即為夫妻雙方就子女撫養(yǎng)、夫妻共同財產、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雙方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至一方戶口所在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即可;
2、如果夫妻中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但就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yǎng)問題,意見不同的,要求離婚的一方當事人可向有管轄權限的法院,提起訴訟離婚,請求解除婚姻關系;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通常會先行調解,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應準許離婚。
民政局離婚需要帶什么手續(xù)
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xié)議書。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xié)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