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證扣滿12分,需重新學習并參加考試,通過后才能恢復駕駛證使用。
1. 參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學習:駕駛人需在扣滿12分后的規(guī)定時間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
2. 參加考試:學習結束后,需要參加科目一的考試??荚嚭细竦?,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
3. 考試不合格:如果考試不合格,需要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直到考試合格為止。
4. 暫扣駕駛證期限: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暫扣期限一般為6個月。
5. 重新領證:待暫扣期限結束,并且通過考試清除記分后,駕駛人可以重新領取駕駛證。
如果是醉酒駕駛,將會面臨更為嚴厲的處罰,包括吊銷駕駛證、刑事處罰等。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第七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規(guī)定參加學習、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