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受傷害的賠償,需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包括傷害程度、工資水平、治療費用等。通常包括醫(yī)療費、護理費、一次性賠償金等。
1. 醫(yī)療費:受害人因非法用工受傷所產生的醫(yī)療費用,包括診斷費、治療費、藥費、住院費等,這些費用應當由非法用工單位全部承擔。
2. 護理費:護理費的標準通常根據當地的護理行業(yè)平均工資或者按照實際支付給護理人員的費用計算。
3. 住院伙食補助費:受害人因住院治療而產生的伙食費用,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4. 交通費: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交通費用,應當由非法用工單位承擔。
5. 一次性賠償金:賠償標準是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之和應不低于《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6. 勞動能力鑒定費:如果需要對受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進行鑒定,相關的鑒定費用也應由非法用工單位支付。
受害人應及時收集和保留相關證據,如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明、醫(yī)療費用單據等,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或者通過法律途徑來主張賠償。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第三條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后確定。
勞動能力鑒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