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駕出車禍的賠償需根據(jù)具體情況來確定。
1. 責任認定:如果試駕者存在違規(guī)駕駛行為,如超速、酒駕、違反交通規(guī)則等,試駕者可能要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如果是車輛本身存在故障或者銷售商沒有提供足夠的安全指導和保障措施,銷售商可能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 保險賠償:如有保險,交強險在一定限額內(nèi)先行賠付,超出部分由商業(yè)險按照責任比例賠付。如果試駕者的責任導致保險賠償不足,試駕者可能需要自行承擔不足部分。
3. 車輛損失賠償:如果車輛在事故中受損,要賠償維修費用。如果無法修復,可能需要按照車輛的市場價值進行賠償。這部分賠償可能由試駕者、銷售商或者雙方按照責任比例共同承擔。
4. 人員傷亡賠償:如果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包括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費用。這些賠償同樣要根據(jù)責任劃分來確定承擔方。
5. 合同約定:在試駕前,試駕者通常會與銷售商簽訂試駕協(xié)議。協(xié)議中可能會對試駕過程中的責任和賠償問題進行約定。如果協(xié)議中有明確的條款,可能會按照協(xié)議來處理賠償事宜。
總之,試駕出車禍的賠償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包括責任認定、保險情況、合同約定等,以確定最終的賠償責任和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