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離崗是否有工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
1. 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如果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明確規(guī)定擅自離崗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且規(guī)定這種情況下沒有工資,那么員工可能無法獲得相應工資。但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必須是合法制定并且向員工公示過的。
2. 考慮擅自離崗的原因和時長。如果是因為突發(fā)的緊急情況,例如員工或其直系親屬突發(fā)疾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且離崗后及時告知了公司,那么公司可能會酌情考慮發(fā)放工資。但如果離崗時間過長,嚴重影響了工作進程,可能會對工資產生影響。
3. 是否給公司造成了損失。如果擅自離崗導致公司遭受了經濟損失,公司可能會從員工工資中扣除部分來彌補損失,但扣除后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 勞動法律法規(guī)。一般來說,員工提供了勞動就應當獲得相應的報酬。但如果員工的行為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或者嚴重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工資的發(fā)放就存在變數。
5. 依據具體的證據。例如員工離崗的時間記錄、離崗原因的證明、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以及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評估等。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可能需要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來確定員工是否應當獲得工資以及獲得的數額。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fā)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