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后又回來的處理方式會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可能面臨行政處罰、民事賠償責任,嚴重的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撞人逃逸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但如果當事人在逃逸后又返回現(xiàn)場,其行為的性質和后果會受到一定影響。
1. 警方會對事故進行全面的調查,包括現(xiàn)場勘查、詢問當事人和證人等。如果逃逸行為導致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那么逃逸方通常會被推定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
2. 在行政處罰上,即使后來返回,仍可能會被處以吊銷駕駛證、罰款等處罰。
3. 民事賠償方面,需要對被撞者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賠償?shù)姆秶ㄡt(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如果造成了嚴重的傷害,賠償金額可能會很高。
4. 刑事責任的認定則取決于被撞者的傷情。如果被撞者重傷或死亡,且逃逸行為與傷情加重或死亡結果存在因果關系,那么可能會構成交通肇事罪。即使后來返回,也不能免除刑事責任,但主動返回的情節(jié)可能會在量刑時作為從輕考慮的因素。
總之,撞人逃逸又回來的處理結果是綜合多方面因素來確定的,但無論如何,這種行為都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后果,當事人應在發(fā)生事故后第一時間停車、保護現(xiàn)場、救助傷者并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