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找不到肇事者時,可以通過自身的車險、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等來爭取賠償。
1. 利用自身車險:如果車輛投保了車損險,在交警無法找到肇事者的情況下,車主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免賠額,具體數額根據保險合同而定。
2. 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受害人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該基金,以獲得一定的醫(yī)療費用等賠償。但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例如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等。
3. 保留相關證據:包括事故現場的照片、視頻、醫(yī)療記錄、維修發(fā)票等。這些證據對于后續(xù)可能的賠償訴求至關重要。
4. 持續(xù)關注交警的調查進展:盡管短期內可能找不到肇事者,但交警的工作不會停止。定期與交警部門溝通,了解案件的最新情況。
5. 尋求法律幫助:如果損失較大且賠償途徑不明確,可以咨詢專業(yè)律師,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律師可以幫助分析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賠償策略,并協助與相關方進行溝通和協商。
總之,在交警找不到肇事者的情況下,不要輕易放棄賠償的權利,要積極采取各種合法途徑來爭取應有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