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無照摩托車被撞,責任的劃分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需要綜合考慮事故發(fā)生時的具體情況,如雙方的行駛路線、速度、交通信號等。
事故責任的判定依據(jù)是多方面的。即使摩托車無牌無照,這只是違反了交通管理法規(guī),但在事故責任認定中,并不一定意味著無牌無照的摩托車就必然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
如果事故是因為摩托車一方違反交通規(guī)則,比如闖紅燈、逆行、超速等導致被撞,那么摩托車一方可能要承擔較大甚至主要責任。
如果是對方車輛違反交通規(guī)則,比如在不允許變道的地方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等導致撞到了無牌無照的摩托車,那么對方車輛可能要承擔主要責任。
交通警察在判定責任時,會通過現(xiàn)場勘查、詢問當事人、查看監(jiān)控等方式,收集充分的證據(jù),以確定事故的成因和責任。
無牌無照駕駛摩托車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但這與事故責任的劃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雙方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過錯,那么責任可能會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進行劃分。
總之,無牌無照摩托車被撞后的責任劃分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綜合各種因素進行判斷,不能僅僅依據(jù)摩托車無牌無照這一點就確定責任的大小。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