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和社會經濟的快速發(fā)展,我們可能會遇到很多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如果您目前正面臨著房產證加名字的方法包括什么,房產證上加名字有哪些注意事項?問題沒辦法解決的話,那么可以通過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識來找到答案。
本篇文章目錄一覽:
房產證加名字的方法包括什么
房產證上實可以加名字的,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講,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
第一種情況:
無貸款房產證加配偶名字。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請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請,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基本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費用一般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
第二種情況:
有貸款房產證加配偶名字。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xù)變更(需征得貸款銀行同意)。
2、辦理所需要的費用:
除了第一種情況里說的少量工本費外,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還需要另外加100元費用;
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手續(xù)是什么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買賣合同。
2.雙方也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比如買賣雙方可約定如果超過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買方仍未付款,則買賣雙方的合同解除。
3.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的解除條件,那么按照法律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一般是指當事人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臺風等,在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發(fā)生此類事件,導致房屋滅失。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義務。
比如賣方不想賣房,并明確告知買方房子不賣了,則買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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