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是國家為保障勞動者因工負傷、患職業(yè)病,以及因工死亡、傷殘、喪失勞動能力而給予其經濟補償和醫(yī)療救治的社會保險制度。工傷保險賠償是否具有時效性,是工傷保險待遇保障的重要問題。
一、工傷保險賠償有時效性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yè)病,應當在事故發(fā)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出患職業(yè)病之日起一年內,向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申請工傷認定的,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出患職業(yè)病之日起兩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也就是說,工傷保險賠償具有時效性。職工在工傷事故發(fā)生或者被診斷出患職業(yè)病之日起一年內,應及時向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如果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延長一年申請工傷認定。超過兩年,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
二、工傷保險賠償時效期間屆滿后怎么辦
工傷保險賠償時效期間屆滿后,職工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也就喪失了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如果職工因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時效期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可以申請延長時效。
職工應當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消除后十日內,向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工傷認定裁決后工傷保險賠償時效
工傷認定裁決后,職工的工傷保險賠償時效為五年。從工傷保險待遇決定書送達之日起計算。
職工在工傷保險賠償時效期間,應當及時向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便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超過五年,喪失工傷保險賠償權利。
工傷保險賠償具有時效性。職工應當在工傷事故發(fā)生或者被診斷出患職業(yè)病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可以再延長一年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兩年,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裁決后,工傷保險賠償時效為五年。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問建議本站在線咨詢律師,獲取更專業(yè)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