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難免會發(fā)生一些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對于工傷事故,國家有專門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保障,受害者可以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工傷傷殘賠償有訴訟時效嗎?如果已經過了很多年,還能起訴嗎?本文將為您詳細解答。
一、工傷傷殘賠償二十年了還能起訴嗎?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工傷傷殘賠償屬于勞動爭議的一種,根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請求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對于工傷傷殘賠償訴訟,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般只有一年的訴訟時效。超過一年未提起訴訟的,法院將不會受理。如果當事人有證據(jù)證明自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可歸責于自己原因未能及時提起訴訟的,法院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延長時效。
二、工傷傷殘賠償二十年了還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根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仲裁時效期間為一年。工傷傷殘賠償已經超過二十年的,當事人無法再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三、工傷傷殘賠償二十年了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
工傷認定是由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的,不屬于訴訟或仲裁程序。根據(jù)《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單位應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用人單位未依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可以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傷殘賠償已經超過二十年的,當事人無法再申請工傷認定。
對于工傷傷殘賠償,訴訟時效一般為一年,超過一年未提起訴訟的,法院將不會受理。勞動仲裁時效也為一年,超過一年未申請勞動仲裁的,勞動仲裁委將不會受理。工傷認定是由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的,有1年的申請時限。工傷傷殘賠償如果已經過了二十年,當事人一般無法再通過訴訟、仲裁或工傷認定的方式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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