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guān)系破裂時,分居或一方不在家是常見的難題。在不在老公家的情況下起訴離婚,夫妻一方需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和程序。
一、不在老公家怎么起訴離婚
1. 收集證據(jù):收集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jù),如婚內(nèi)分居、一方過錯行為等。
2. 起草起訴狀:詳細陳述夫妻情況、感情破裂原因、訴訟請求等。
3. 選擇管轄法院: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夫妻最后共同居住地法院起訴。
4. 提交起訴狀: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其副本,并繳納訴訟費。
5. 送達傳票:法院會向被告送達傳票,通知其應訴。
6. 開庭審理:雙方當事人到庭參加審理,提交證據(jù)并陳述意見。
7. 判決:法院根據(jù)證據(jù)和法律規(guī)定對離婚訴訟作出判決。
二、對方下落不明如何起訴離婚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無法送達傳票,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 公告送達:法院在指定報紙刊登公告,傳喚被告出庭。公告期限滿后,視為已送達。
2. 委托訴訟代理人:聘請訴訟代理人,由代理人代表被告應訴。
3. 缺席判決:法院在公告送達或委托代理人后,被告仍不出庭,可缺席判決。
三、起訴離婚后可以在家中居住嗎
起訴離婚后,夫妻雙方可以在家中繼續(xù)居住,除非法院另有裁定。法院在判決離婚前,會根據(jù)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對婚內(nèi)共同財產(chǎn)和子女撫養(yǎng)權(quán)等問題做出臨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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