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可以請求補交社保。具體情況如下:
1、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的,除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交外,社保部門可以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2、勞動者沒有辦法獲得補償?shù)?,除非解除勞動合?
3、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個人單位必須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勞動爭議。在中國,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主要方式之一。如果員工和雇主之間發(fā)生了勞動爭議,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解決。在勞動仲裁中,社保會補繳是一個常見的問題。社保補繳是保障員工權益的重要措施。如果雇主沒有按時繳納社保,員工有權要求社保補繳。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方式之一,可以有效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xù),且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fā)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