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是一個常見的交易行為,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一般會考慮到風險問題。其中,擔保人是一種常見的風險控制方式,那么在房屋買賣中,可以有擔保人嗎?

問題解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的擔保方式。因此,在房屋買賣中,買賣雙方可以約定擔保人作為一種風險控制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擔保人需要具備一定的資質和信譽度,一般來說,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可以作為擔保人。此外,在選擇擔保人時,雙方應該明確擔保人的責任和義務,以及違約后的處理方式。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