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遺忘物品是可以報案的,而且這是找回遺失物的有效手段。公安機關會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立案偵查。如果遺忘物價值較高,同時酒店可能有侵占遺忘物、構(gòu)成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關才會立案偵查。侵占罪的起點數(shù)額是指構(gòu)成侵占罪所需行為對象的最低價值,它是侵占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由違法向犯罪過渡的分界點下面隨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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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遺忘物品報案可以么
公安機關會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立案偵查。如果遺忘物價值較高,同時酒店可能有侵占遺忘物、構(gòu)成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關才會立案偵查。所以個人在拾到他人遺忘物時,首先應選擇將物品歸還給主人,否則一旦涉及犯罪,就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物品丟失要及時報警,公安機關經(jīng)過審查確定是否立案,當事人對不立案有異議的可提起行政復議。公安機關不予受理案件是要給一張不予立安通知書,上面明確寫明不予立案原因。如果想反映可以去可以到它的上級機關申訴,縣、區(qū)公安局的督查隊或是信訪辦公室,可以搜集證據(jù)報案,警察如還不作為,可投訴或者找檢察院申訴反映請求立案監(jiān)督。
員工侵犯公司財產(chǎn)侵權(quán)訴訟可以要求返還財物嗎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gòu)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1、要求對方歸還公司的財產(chǎn)(提起民事訴訟);
2、向公安報案,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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