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幾種情形通常被認定為無效合同: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合同內容若直接違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中明確規(guī)定的禁止性條款,則該合同無效。
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合同若以損害上述利益為目的或結果,如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將被認定為無效。
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或受脅迫方有權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若損害國家利益,則直接無效。
惡意串通: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以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為目的,惡意串通訂立的合同無效。
格式條款無效情形: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格式條款無效;若格式條款存在前述情形導致合同整體無效,則整個合同無效。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因此其訂立的合同也無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除外。
認定合同無效時,需嚴格依據法律規(guī)定,并考慮合同的具體情況和背景,確保法律適用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