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做鑒定可以先行起訴。但若未進行傷殘鑒定,在請求傷殘賠償時可能因缺乏必要證據而得不到法院支持。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若與交通事故有直接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并具備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使未進行傷殘鑒定,當事人仍有權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然而,在請求傷殘賠償時,傷殘鑒定結果是法院判斷賠償金額的重要依據。若未進行鑒定,當事人將難以提供充分證據支持其賠償主張,可能導致賠償請求無法得到法院支持。
建議當事人在提起訴訟前,盡量先進行傷殘鑒定,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時,也可選擇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法院指定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總之,交通事故未做鑒定可以先行起訴,但為確保賠償請求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建議當事人在提起訴訟前積極準備相關證據,包括傷殘鑒定報告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