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是為了評估勞動者因工作受傷或患病后的勞動能力狀況,為勞動者及其家庭提供法律保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以下是具體的鑒定流程:
1.提出申請:勞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向當?shù)貏趧幽芰﹁b定委員會提出鑒定申請,并提交相關醫(yī)療證明和工傷認定等材料。
2.受理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申請后,進行初步審核,確認材料齊全后正式受理鑒定申請。
3.醫(yī)學檢查:委員會安排勞動者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醫(yī)學檢查,以獲取詳細的傷情或病情報告。
4.專家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根據(jù)醫(yī)療檢查結果和工傷認定等材料,對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審。
5.結果公示:評審結果出來后,委員會將結果進行公示,并通知勞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