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出現(xiàn)的天然氣漏氣問題,一般應由房東負責維修。這是因為天然氣設施通常屬于租賃物的組成部分,而房東作為出租人有義務履行租賃物的維修責任。
然而,如果天然氣漏氣是由于承租人的過錯導致的,例如承租人擅自改動天然氣設施或不當使用導致?lián)p壞,那么房東將不承擔維修義務。在這種情況下,維修責任應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綜上所述,租房天然氣漏氣的維修責任一般應由房東承擔,除非漏氣是由承租人的過錯導致的。為了確保權益,建議租戶在遇到此類問題時及時與房東溝通,并保留相關證據(jù)以備爭議時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guī)定的維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