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寫利息的借條視為不支付利息,不得起訴要求利息。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無利息。
借款合同未明確支付利息協(xié)議,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根據(jù)當?shù)鼗虍斒氯说慕灰追绞?、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視為無利息。
如果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法院將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時間還款,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在自然人之間的借貸中,通常發(fā)生在親戚朋友之間,很少約定借款利息。然而,當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返還借款時,借款人有時會因各種原因拒絕還款。因此,在簽訂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時,我們應該提前了解相關情況,確保借款合同完備規(guī)范,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當?shù)鼗蛘弋斒氯说慕灰追绞?、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