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車和摩托車肇事誰的責任大不能一概而論,需根據具體的事故情況來判定。
1. 交通規(guī)則遵守情況。如果三輪車或摩托車在行駛過程中存在明顯違反交通規(guī)則的行為,如闖紅燈、逆行、超速等,那么違反規(guī)則的一方通常要承擔較大的責任。
2. 駕駛資質和車輛狀況。若一方駕駛人員沒有相應的駕駛證,或者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如剎車不靈等,這也會影響責任的劃分。
3. 行駛路線和車道。如果事故發(fā)生是因為一方未按規(guī)定的行駛路線或車道行駛,那么這也是判定責任的重要因素。
4. 事故發(fā)生時的環(huán)境和路況。天氣條件、道路狀況(如濕滑、有障礙物)等也可能對事故產生影響。在惡劣天氣下,雙方都需要更加謹慎駕駛,如果因為一方疏忽導致事故,其責任可能相應增加。
5. 碰撞的位置和方式。事故中兩車碰撞的位置和方式能反映出雙方在事故發(fā)生瞬間的動作和反應。比如摩托車從后方追尾三輪車,摩托車可能要負主要責任。
總之,要確定三輪車和摩托車肇事誰的責任大,需要綜合考慮以上多個因素,由交警部門根據現場勘查、證人證言、監(jiān)控錄像等證據進行全面分析和判斷,最終做出公平、準確的責任認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