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80毫克/100毫升,一般會被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1. 刑事責任方面,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80毫克/100毫升,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處拘役,并處罰金。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法院在量刑時,會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tài)度等情節(jié)。
2. 行政責任方面,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意味著在五年內(nèi),無法通過合法途徑獲得駕駛資格。
3. 對個人的影響,醉酒駕駛屬于嚴重違法行為,除了法律制裁外,還會對個人的信用記錄產(chǎn)生不良影響。在求職、貸款、辦理保險等方面可能受到限制或面臨更高的門檻。
4. 社會影響方面,醉酒駕駛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給他人的生命和財產(chǎn)帶來潛在風險。這種行為不僅受到法律的懲處,也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總之,醉酒駕駛是一種極其危險且違法的行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80毫克/100毫升更是嚴重超標。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應堅決杜絕酒后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