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流程包括確定合并意向、盡職調查、制定合并方案、簽署合并協議、履行審批程序、通知債權人與公告、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步驟。
1. 確定合并意向:
這是吸收合并的起始階段。雙方企業(yè)需明確合并的意愿和目標,評估合并的可行性和潛在效益。包括對市場前景、資源整合、戰(zhàn)略協同等方面的考量。
2. 盡職調查:
對參與合并的各方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涵蓋財務狀況、資產情況、法律糾紛、稅務問題、經營風險等。通過盡職調查,清晰了解各方的真實情況,為后續(xù)決策提供依據。
3. 制定合并方案:
基于盡職調查的結果,制定詳細的合并方案。明確合并方式、合并后的股權結構、資產處置、人員安排等關鍵事項。方案應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4. 簽署合并協議:
在各方達成一致后,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并協議。協議中應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并的具體條款、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
5. 履行審批程序: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章程的規(guī)定,完成內部和外部的審批程序??赡苌婕肮蓶|會決議、董事會決議、主管部門審批等。
6. 通知債權人與公告:
在法定時間內通知債權人,并在指定媒體上進行公告。債權人有權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異議或要求清償債務。
7. 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完成上述程序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包括企業(yè)名稱、注冊資本、股權結構、經營范圍等方面的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