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后責任劃分不清時,可以通過報警、保留證據、申請鑒定等方式來確定責任。
當發(fā)生撞車事故且責任劃分不清時,首先應立即報警。交警部門會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勘查,包括對事故現場的位置、車輛碰撞痕跡、剎車痕跡等進行詳細記錄,并詢問當事人及目擊者關于事故發(fā)生的經過。
同時要注意保留現場證據??梢杂檬謾C拍照或錄像,記錄事故現場的全貌、車輛受損情況、車牌號碼等。如果有目擊者,應盡量獲取其聯(lián)系方式,以便后續(xù)調查時能夠提供證言。
雙方對事故責任存在較大爭議,交警部門可能會根據需要進行技術鑒定。如對車輛的行駛速度、制動性能等進行檢測,以確定事故發(fā)生的具體原因和各方在事故中的責任比例。在鑒定過程中,當事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的車輛信息和資料。
當事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派出理賠人員對事故進行勘查,并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理賠。在責任劃分不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能會先進行部分賠付,待責任確定后再進行最終的理賠結算。
對交警部門作出的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在申請復核時,要詳細闡述認為責任認定不合理的理由,并提供新的證據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第七十二條 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復核申請人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交案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