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和社會經(jīng)濟的快速發(fā)展,我們可能會遇到很多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如果您目前正面臨著取保期間又被刑事拘留能取保嗎,取保候?qū)徠陂g需要遵守哪些規(guī)定?問題沒辦法解決的話,那么可以通過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識來找到答案。
取保期間又被刑事拘留能取保嗎
取保期間又被刑事拘留的,一般是不可以再次辦理取保的。
根據(j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八十一條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qū)?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xù)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jù)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qū)彈l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qū)彙?p>第八十二條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qū)彛缸锵右扇司哂斜疽?guī)定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
犯罪嫌疑人家屬如何遞交取保申請書
一般是向公安局提出取保候?qū)徤暾?,公安局應當在三日?nèi)給以明確答復,如果符合取保候?qū)彈l件,公安局就批準取保候?qū)彛磿r繳納取保候?qū)彵WC金,然后就可以回家。
《取保候?qū)徱?guī)定》第二十條取保候?qū)徏磳⒌狡诘模瑘?zhí)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qū)徎蛘咦兏鼜娭拼胧┑臎Q定,并于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zhí)行機關。
執(zhí)行機關收到?jīng)Q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qū)彌Q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執(zhí)行,并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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