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法律上有有效和無效之分,而無效婚姻在諸多權益方面的界定往往令人困惑,其中無效婚姻是否享有繼承權就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將針對這個問題及相關衍生問題展開詳細解答。
一、無效婚姻享有繼承權嗎
無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而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男女兩性的結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而繼承權通常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產生的配偶之間的權利。
在法定繼承中,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里的配偶是指具有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由于無效婚姻自始無效,雙方不具有夫妻身份,所以在一方死亡時,另一方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繼承對方的遺產。例如,甲和乙的婚姻被法院宣告無效,在甲去世后,乙不能以配偶身份參與甲的遺產分配。
但是,如果在同居期間雙方共同創(chuàng)造了財產,比如共同購買了房產、車輛等,對于這部分財產,雙方可以按照共有關系進行分割。如果一方對另一方扶養(yǎng)較多,或者依靠另一方扶養(yǎng)且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在分割遺產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的照顧,但這并非基于繼承權。
二、無效婚姻的財產如何分割
無效婚姻被宣告無效后,財產分割是一個重要問題。無效婚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這里的無過錯方是指在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中沒有過錯的一方。
對于雙方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一般按照共有財產處理。如果能夠證明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則歸該方所有。例如,一方在同居前購買的房產,應屬于其個人財產。在分割共有財產時,會考慮雙方的出資情況、貢獻大小等因素。比如,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了一套房屋,出資比例不同,在分割時會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同時,如果一方在婚姻無效過程中有過錯,比如隱瞞重大疾病導致婚姻無效,另一方作為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適當的賠償。對于因重婚導致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比如,甲在與乙存在合法婚姻關系的情況下又與丙結婚,后甲與丙的婚姻被宣告無效,在分割甲與丙的財產時,不能損害乙的合法財產權益。
三、哪些情形屬于無效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guī)定了婚姻無效的情形。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再與他人結婚。重婚不僅違反了我國的婚姻制度,也嚴重損害了合法婚姻當事人的權益。例如,甲在已經和乙結婚的情況下,又與丙登記結婚,甲與丙的婚姻就是無效的。
二是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這是基于遺傳學和倫理道德的考慮。直系血親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內的親屬,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如果雙方存在這樣的親屬關系而結婚,婚姻將被認定無效。
三是未到法定婚齡。我國法律規(guī)定,男性結婚年齡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如果一方或雙方未達到這個年齡而結婚,婚姻無效。比如,甲(男)二十周歲,乙(女)十九周歲就登記結婚,這種婚姻就是無效婚姻。一旦婚姻被認定無效,雙方的關系將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處理。
綜上所述,無效婚姻中的當事人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的繼承權。同時,無效婚姻的財產分割有其特定的規(guī)則,并且法律明確規(guī)定了屬于無效婚姻的情形。在處理無效婚姻相關問題時,需要依據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問建議本站在線咨詢律師,獲取更專業(yè)的幫助。比如,對于無效婚姻財產分割比例有疑問、對無效婚姻中子女撫養(yǎng)權歸屬不明確等問題,都可以通過咨詢律師來獲得準確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