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而“計謀故意傷害”意味著犯罪者經過一定謀劃實施傷害行為。了解其判決情況對于大眾認識法律、維護自身權益等有著重要意義。接下來將詳細為大家解答計謀故意傷害罪的判決相關問題。
一、計謀故意傷害罪怎么判
計謀故意傷害罪的判決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里所說的“計謀”體現了犯罪的主觀惡性,法院在量刑時會予以著重考慮。
例如,犯罪者經過精心策劃,準備作案工具、選擇作案時機等,相較于臨時起意的故意傷害,主觀惡性更大。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計謀故意傷害僅造成他人輕傷,可能會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幅度內,傾向于判處相對較重的刑罰。假如犯罪者為了報復他人,提前數月謀劃,調查被害人的行蹤、生活習慣等,然后實施傷害行為,即便造成的是輕傷,法官可能會考慮其惡劣的主觀故意,判處接近三年的有期徒刑。
當造成重傷后果時,對于有計謀的故意傷害,可能會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圍內,判處更接近十年的刑罰。若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比如使用極端暴力手段傷害他人身體,導致被害人終身殘疾,那很可能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時,犯罪者的認罪態(tài)度、是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等情節(jié),也會對最終的判決產生影響。
二、計謀故意傷害罪的認定標準
要認定計謀故意傷害罪,首先要明確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這里的“計謀”就體現了故意的程度和謀劃性。犯罪者必須有傷害他人身體的主觀故意,并且經過了一定的策劃和準備。
在客觀方面,需要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這種行為可以是作為,如使用兇器毆打他人;也可以是不作為,如明知他人處于危險境地,有能力救助卻故意不救助,導致他人受傷。同時,該行為必須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后果,包括輕傷、重傷和死亡。判斷傷害后果需要依據專業(yè)的醫(yī)學鑒定。
例如,甲為了搶奪乙的財物,提前制定了傷害乙的計劃,準備了刀具,在乙下班途中實施傷害行為,導致乙身體多處受傷。在這個案例中,甲主觀上有傷害乙的故意且經過了謀劃,客觀上實施了傷害行為并造成了乙受傷的后果,符合計謀故意傷害罪的認定標準。傷害行為與傷害后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如果傷害后果不是由犯罪者的行為直接導致的,就不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比如,甲雖然對乙實施了傷害行為,但乙的重傷是由于醫(yī)院的醫(yī)療事故導致的,那么甲只對其傷害行為造成的輕傷部分承擔責任。
三、計謀故意傷害罪與過失致人重傷罪的區(qū)別
計謀故意傷害罪與過失致人重傷罪存在明顯區(qū)別。在主觀方面,計謀故意傷害罪是故意犯罪,犯罪者具有傷害他人身體的主觀故意,并且經過了謀劃。而過失致人重傷罪中,行為人主觀上是過失的心理狀態(tài),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致人重傷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
例如,甲為了報復乙,精心策劃了傷害乙的計劃,然后實施了傷害行為,這屬于計謀故意傷害罪。而丙在工作中,由于疏忽大意,沒有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機器,導致丁重傷,丙的行為則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
在客觀方面,計謀故意傷害罪的行為具有主動性和計劃性,犯罪者是積極主動地實施傷害行為。而過失致人重傷罪往往是在正常的生產、生活等活動中,由于行為人不謹慎、違反注意義務而導致他人重傷。兩者的量刑也有很大差異。計謀故意傷害罪的量刑相對較重,根據傷害后果不同,可能會面臨不同程度的刑罰。而過失致人重傷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了解兩者的區(qū)別,有助于準確認定犯罪性質,保障司法公正。
綜上所述,我們詳細了解了計謀故意傷害罪的判決、認定標準以及與過失致人重傷罪的區(qū)別。在實際生活中,還可能存在諸如計謀故意傷害罪的賠償范圍、未成年人實施計謀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理等問題。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問建議本站在線咨詢律師,獲取更專業(yè)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