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立遺囑是公民對個人財產的自由處置,但是因為遺產繼承問題,親人之間對峙公堂的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見。那么,遺產繼承訴訟時效如何起算?讓我們了解一下。
遺產訴訟時效的限制
遺產繼承實質上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因此遺囑繼承的效力會受到財產所有權效力的影響。為促進財產流轉,充分利用財產,防止繼承人睡在權利上,國家對繼承人繼承權的保護期限作出了一定的規(guī)定,具體表現(xiàn)為:
一是規(guī)定了被遺贈人接受繼承的期限。 《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被遺贈人應當自知悉遺贈之日起二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的表示。逾期未注明的,視為放棄遺產。
二是規(guī)定了侵犯繼承權請求法院保護的期限。 《繼承法》規(guī)定,因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但自繼承之日起已超過二十年者,不得再提起訴訟。
換言之,受遺贈人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接受遺贈的表示,其繼承權不再受法律保護;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繼承權受到侵害,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的,將失去訴訟請求。受法院保護的權利。
擴展補充:
放棄繼承權
一,必須是繼承人自己的放棄,包括繼承人的監(jiān)護人在內,其他任何人都無權放棄。
二,繼承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三,放棄繼承權必須在特定時間作出。 《繼承法》規(guī)定,繼承人必須在繼承開始后的遺產分割前聲明放棄繼承權。繼承分割后,繼承成為繼承人的財產,此時放棄繼承權而不是放棄所有權。
四,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不得損害他人利益。例如,放棄繼承權致使無法履行法定贍養(yǎng)、贍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或履行其他債務的,放棄無效。
五,繼承權的放棄必須以合法的方式進行。如果您在訴訟前放棄,您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陬^上,如果你承認或者有其他充分的證據(jù)證明,也應該認為是有效的。在訴訟中,如果繼承人向法院自首,繼承人應登記登錄,棄權亦有效。
繼承人放棄繼承后悔改的,必須在處置遺產前提出,由法院根據(jù)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承認。
以上是對遺產繼承訴訟時效如何起算的法律答復,希望能解決您目前面臨的問題。
遺產繼承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遺產繼承是有追訴期的,遺產繼承追訴期的法律依據(jù)如下:
繼承遺產有追訴期,一般是二年,特殊情況下是二十年。法律依據(jù)為《繼承法》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
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的規(guī)定。按照《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以及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的規(guī)定,如果法定繼承人,并未明確表示放棄,應視為接受繼承,與其他繼承人都是作為遺產的共同共有人。
因遺產問題比較復雜,建議聘請專業(yè)律師向法院早日起訴,過了時效再起訴就不一定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