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是指以高于法律規(guī)定的利率借貸的行為。我國《民法典》第680條規(guī)定,禁止高利貸行為。借款人可以不償還超過法定利率部分的利息。
一、高利貸的錢是不是可以不還?
高利貸的錢原則上是可以不還的,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借款合同無效。根據《民法典》第157條,高利貸合同無效。
2. 借款人已償還本金。借款人償還了借款本金后,就不再需要償還超過法定利率部分的利息。
3. 借貸關系已超過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計算。超過訴訟時效后,借款人可以拒絕償還高利貸。
二、高利貸的錢可以不還嗎違法嗎?
借款人拒絕償還高利貸的利息,不構成違法行為。借款人需要承擔償還本金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拒絕償還本金,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依法審理,判決借款人償還原金及法定利息。
三、高利貸的錢不還會有哪些后果?
借款人拒絕償還高利貸的利息,可能會產生以下后果:
1. 債務人起訴。債權人可能會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借款人償還原金及法定利息。
2. 信用記錄受損。借款人拒不償還高利貸的行為,會影響其個人信用記錄,導致其在申請貸款或信用卡時遇到困難。
3. 騷擾或恐嚇。部分高利貸債權人可能會使用騷擾或恐嚇手段催收債務,對借款人造成精神傷害。
溫馨提示:高利貸危害極大,請廣大人民群眾遠離高利貸。如有需要,請向銀行或正規(guī)金融機構借貸。切勿因一時困難而陷入高利貸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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