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權是違法行為。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當事人的隱私權被侵犯后可以與侵權人協(xié)商處理,當事人可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如果侵權人未停止侵權行為,還可以報警處理,可由公安機關給予侵權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的治安處罰。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