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禮金需要歸還嗎”問題近期有人在問,今天法助手小編就帶來相關法律知識與大家參考,另外結婚一年半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們一起來進一步了解下吧。
離婚時禮金需要歸還嗎
離婚時禮金一般不需要歸還。但如果存在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等情形,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且人迷繁育安查證屬實的,應當予以支持。一般情況下,離婚是不需要歸還彩禮的,除非存在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才需要在離婚時歸還彩禮: 一、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二、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一年半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結婚一年半,離婚是否需要退還彩禮,要根據具體確定情況。結婚后離婚,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1、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手續(xù),但是并沒有共同生活。雖然在法律上形成了合法的夫妻關系,但是并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所以雙方實質上并沒有真正的共同生活,因此這種情況下彩禮是應當返還的;
2、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在司法實踐中,是否符合給付導致生活困難,需要司法裁判者進行自由裁量。
離婚彩禮需要歸還嗎?
離婚彩禮一般不需要歸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況的,法院支持返還:
1、雙方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一起生活的;
3、給彩禮的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的。
法律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以上就是關于“離婚時禮金需要歸還嗎”的相關整理解答,內容僅供大家參考,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不妨點擊直接咨詢律師獲取更專業(y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