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合議庭一般多久后宣判是要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人民法院適用的訴訟程序來確定的。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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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中合議庭一般多久后宣判?
如果案情復雜,則普通程度審理(由法官、審判長以及陪審員三人審理),一般是六個月結案;如果案情簡單,則是簡易程序(一位法官審理),一般是三個月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結。
公示催告后掛失止付嗎?
公示催告后應當掛失止付的。掛失止付是當權利人遺失支付證明掛失后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公示催告是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jù)(匯票、本票、支票)及其它有價證券(記名股票、提單)的最后持有人當遇到法定事由如被盜、遺失、滅失等,申請不明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60天不申報或申報無效,票據(jù)權利歸持有人所得。
民事糾紛怎么處理?
1、協(xié)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xié)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xié)商內(nèi)容。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后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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