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夫妻個人債務如何劃分”問題近期有人在問,今天法助手小編就帶來相關法律知識與大家參考,另外夫妻離婚債務如何分擔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們一起來進一步了解下吧。
夫妻間夫妻個人債務如何劃分
夫妻個人債務的劃分: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即結婚之前一方或雙方對外所欠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在婚內雙方約定所負債務為個人債務的,但以逃債為目的的約定除外等。夫妻債務劃分如下: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為維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活動而承擔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共同償還。個人債務,應當以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離婚債務如何分擔
夫妻離婚的時候,對于債務的分擔問題,可以通過協(xié)商的途徑解決。不論是協(xié)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夫妻都可以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解決共同債務的分擔問題。因為協(xié)議離婚的前提,就是雙方已經就財產的分割問題,達成了一致的協(xié)議。因此,在協(xié)議離婚過程中,對于債務的分擔,實際上雙方必須達成一致的合意。男女雙方可以約定由一方承擔,或者由雙方平均承擔。而在訴訟離婚的過程中,法院也會先征詢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能夠調解協(xié)商的就調解協(xié)商,調解不成再由法院作出判決。
法院在判斷夫妻共同債務的時候,首先會確認債務的性質。如果該項債務確實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就應當由雙方平等承擔,就算離婚了,債權人也有權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就由負債一方個人承擔。
如何劃分夫妻債務
以下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務,除此之外屬于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共同生產經營的債務。
對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規(guī)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吸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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