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搶劫可能會被判刑,但具體判決會考慮其年齡和犯罪情節(jié)。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負刑事責任。但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搶劫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搶劫犯罪會依法進行審判并定罪量刑,但同樣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