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分包工人受傷誤工費的承擔方需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
1. 如果工人是因工作原因受傷,且分包單位具備合法的資質和用工關系,那么通常由分包單位承擔誤工費。
2. 若分包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者是總包單位存在過錯導致事故發(fā)生,總包單位可能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包括誤工費。
3. 如果工人受傷是由于其他第三方的過錯造成的,比如其他施工人員的違規(guī)操作,那么這個第三方可能需要承擔誤工費。
4. 若工地存在安全生產設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情況,導致工人受傷,工地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也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包括支付誤工費。
5. 在一些復雜的情況下,可能會涉及多方共同承擔責任。此時,各方承擔的比例會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對事故發(fā)生的影響力等因素來確定。
6. 工人自身如果存在過錯,比如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也可能會影響誤工費的承擔比例。但即便工人有一定過錯,也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完全免除支付誤工費的責任。
為了明確責任和保障權益,受傷工人應及時報告事故,收集相關證據,如事故現場照片、證人證言、醫(yī)療記錄等。同時,可通過協商、調解、勞動仲裁或訴訟等途徑來解決誤工費的賠償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